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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彩票2023-01-31 16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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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孩子喊父母回家” 鼓励返乡就业除了亲情牌还有哪些招******

  紧紧抓住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,充分利用好各类政策红利,为返乡就业创业提供全面支持

  据报道,今年春节,江西赣州多地继续推进“孩子喊父母回家上班”行动,增强父母对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意识,动员留守儿童家长返回家乡就业创业,陪伴孩子健康成长。赣州市崇义县妇联表示,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、组织举办活动等方式,切实为有求职需求的妇女群众搭建就业咨询平台、提供就业咨询服务,促进更多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。

  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,大量农村地区的剩余劳动力背井离乡,到城市就业打拼,一般只有春节期间才会返乡一次。这样一种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凸显。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更多的关爱,加之隔代教育的弊端,并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。

  如果能够吸引父母返乡就业创业,在家门口上班,并实现家庭团圆,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。

  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,如果没有创新性的举措,可能很难真正让外出务工人员愿意返乡就业。就此而言,赣州市的做法值得肯定,但除了打“亲情牌”,地方政府还应出台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政策措施,真正促进更多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。

  笔者曾到部分乡村地区调研发现,农村地区主要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,青壮年劳动力多数外出务工。虽然农村地区的教育、医疗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都在加快完善,但是青壮年返乡创业就业的比例仍然偏低。不少打工家庭还将子女迁出农村,到城市和县城上学。

  之所以人们舍近求远地外出务工,归根到底还是农村本地的就业机会乏善可陈,工资收入不高。与此同时,农民长期以来存有一种离土入城的愿望,希望可以在外闯出一片天地,并在城市稳定和定居下来。

  鉴于此,在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方面,地方政府应认识到乡村治理问题的严峻挑战,从系统层面整体推进,才能循序渐进地取得进展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,充分利用好各类政策红利,为返乡就业创业提供全面支持。

  返乡就业创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劳动力的供需矛盾,即产业基础薄弱和就业机会稀缺。地方政府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特别是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,为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提供产业基础。如果没有高质量的就业岗位,很难产生强有力的竞争力,更不要说吸引劳动力返乡了。

  农村劳动力的供过于求使得工资收入偏低,劳动权益保护不够的问题仍然部分存在。这意味着各地要加强农村地区的规范用工,强化劳动权益保护,使农村劳动者也能够获得应有的薪资和福利,保障他们就近工作的权益,切实解决他们返乡就业的顾虑。

  不少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不高,难以适应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,也影响了企业投资设厂的积极性。地方政府要创新形式方式,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,提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就业能力,使他们可以投身当地制造业、手工业和乡村文旅等新兴产业。

  另外,还可在城市发力,推动更多农村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定居,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,并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好的公共教育服务。

  近年来,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,意味着会有更多人向城市聚集。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有着强烈的城市归属感,更愿意留在城市发展,而不是返乡生活,为此,城市应考虑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实现市民化,推动城市扩容增效和均衡发展。毕竟,安居才能乐业,宜居方能宜业。

  成都商报-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马亮(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、公共管理学院教授)

一题而三命意的《伶官传序》******

  作者:詹丹

 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《五代史伶官传序》分别在中开头、中间和结尾,出现了三处观点句,即:

  盛衰之理,虽曰天命,岂非人事哉

  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

 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

  对此,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,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。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《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》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,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:

  这篇文章是把“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”作为教训,说明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,“祸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”,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,在当时历史条件下,有其进步意义。

  而陈必祥在《欧阳修散文选集》题解中论及此文时,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“全文的主旨”,把第二处称为“结论”,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“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”,是“扩大和深化了主题”。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,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。

  不过,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,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,但更重要的,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:

 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: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,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“天命”,这是一篇的主干。其次,所谓“人事”,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:即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和“祸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”。

 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,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,认为第一处观点句“人事”是主干,后两处是“人事”的具体表现,大致体现出“总-分-分”这样的逻辑关系。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。

  从逻辑分类看,后两处的观点,确实都属于“人事”的范畴。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“人事”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,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。

 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“盛衰之理,虽曰天命,岂非人事”中的“人事”毕竟没有具体内涵,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,提出了与“天命”相对的观点,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。也就是说,相对于纷繁复杂的“人事”来说,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,只是当作为与“天命”对等的一个概念,把传统的认同“天命”的观念也向“人事”有所转向,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。

  也正因为“人事”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,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,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。其实,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,《旧五代史》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:

  然得之孔劳,失之何速?岂不以骄于骤胜,逸于居安,忘栉沫之艰难,狥色禽之荒乐。外则伶人乱政,内则牝鸡司晨。靳吝货财,激六师之愤怨;征搜舆赋,竭万姓之脂膏。大臣无罪以获诛,众口吞声而避祸。夫有一于此,未或不亡,矧咸有之,不亡何待!

 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,所谓“咸有之”,正说明了这一点。当然“伶官传序”似乎更突出其重点,所以在林林总总的“人事”中,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“忧劳”和“逸豫”这一组概念对比。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“人事”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。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,这里且举一事为例。

  《新五代史》有记录说:

  同光三年夏,霖雨不止,大水害民田,民多流死。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,思得高楼避暑。宦官进曰:“臣见长安全盛时,大明、兴庆宫楼阁百数。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。”庄宗曰:“吾富有天下,岂不能作一楼?”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。宦者曰“郭崇韬眉头不伸,常为租庸惜财用,陛下虽欲有作,其可得乎?”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:“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,虽祁寒盛暑,被甲跨马,不以为劳。今居深宫,荫广厦,不胜其热,何也?”崇韬对曰:“陛下昔以天下为心,今以一身为意,艰难逸豫,为虑不同,其势自然也。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,常如河上,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。”庄宗默然。终遣允平起楼,崇韬果切谏。宦官曰:“崇韬之第,无异皇居,安知陛下之热!”由是谗间愈入。

  在这里,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,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,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,而不听忠臣进谏、尽受小人蛊惑,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。《资治通鉴》也记录了这一史事,胡三省加注感叹说:“郭崇韬之言,其指明居养之移人,可谓婉切,其如帝不听何!”

  此外,观点句中,“兴国”和“亡身”对举,“国”和“身”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,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“身死国灭”,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庄宗后来的“逸豫”事例斑斑可举,但文章从《尚书》中的“满招损谦受益”引出该文的观点句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,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。这样,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,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,也就是作为“序”而指向“伶官传”的特殊性,所谓“忧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”,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。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,这第三处的观点句,就是微观了(尽管结尾的“岂独伶人也哉”一句,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)。

  在以“宏观”“中观”和“微观”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,我们都是以“人事”为立论前提的。在这过程中,作者所谓的“虽曰天命”一句,似乎被抛到了一边。我们固然可以说,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,并没有完全否认“天命”的存在,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,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。我们没有意识到,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,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“天命”意识,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。

 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,无意中遗漏了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的后一句“自然之理也。”而这似乎从“人事”中逸出的,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、规律性之理,以颇为“自然”的方式出现,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。而这,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“天命”互为相通,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。

 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,认为是从“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”,也就是“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”。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,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,可以借助自然灾害,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,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,所谓“天谴事应”。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。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《新唐书》,就讨论了“天谴事应”的问题,并对此有所质疑。在“五行志”中,认为后世之人是在“曲说而妄意天”,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“著其灾异,而削其事应。”而《五代史伶官传序》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,正是从“天命”向“天理”过渡的桥梁。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(这被沟口雄三称为“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”)得到理解,成为一种规律时,认识到这种规律、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。不过,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,不断重蹈覆辙时,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,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,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:“呜呼!”

  (作者单位: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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